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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即日起至113年2月29日下午5時前寄達相關資料)

發佈日期 : 2023-10-24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電腦與通訊工程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即日起至113年2月29日下午5時前寄達相關資料)

壹、應徵資格

一、學歷具博士學位。

二、專長條件

(一)應聘教師須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該法施行(一零四年一月十六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依教育部「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

(二)專長領域:資訊、通訊、多媒體、資安或晶片設計等相關領域。

(三)具英語授課能力者。可任教科目及教學研究方向:同專長領域。

(四)自113年8月1日起聘

(五)應徵資料

1.個人簡歷、自傳【履歷表含聯絡電話、手機、通訊地址、 E-MAIL、學經歷、專長、現職及職稱、產業年資、教學年資、可開授之課程(可參考本系課程規畫表所列課程)、未來研究方向等】。

  註:個人簡歷請提供2至3頁(A4規格),並請於末頁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註: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2)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3)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3.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5.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6.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7.擬任人員具結書並簽名。(如附件)

8.個資宣告暨同意書。(如附件)

9.近五年著作目錄及研究領域:期刊論文(加註SCIEI等)、發表於國內外研討會論文、專利等。

10.曾主持或協同主持之計畫列表(例如:國科會計畫、產學合作計畫等)。

11.近五年內學術著作抽印本或影本(至少三篇)。

12.應聘推薦信兩封(可於進入第二階段審查時提供)。

13.「電機與資訊學院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檢核表」含佐證資料。

附件

徵聘教師公告

(附件-基本資料 )應聘師資基本資料(範例)

(附件-基本資料項次7)教育人員擬任人員具結書

(附件-基本資料項次8)個資宣告暨同意書

(附件-師資資格檢核表)電機與資訊學院新聘專任(案)教師資格檢核表及點數核算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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