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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本系郝敏忠老師獲本校112學年度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傑出級獎勵]

發佈日期 : 2023-11-24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學務處 通知

受文者: 全校教職員工

副 本:

日 期:民國 112 年 11 月 24 日

文 號:高科大 學 字第 1120000057 號

附 件: 無

主 旨:公告事項--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獲獎名單,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應原則及特殊優秀教學、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辦理。

 

二、112學年度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獲獎名單經遴選委員會議審議,簽請校長核定結果如下:

    共計10名教師獲獎(名單依本校組織規程學術單位設置表之院所系排序):

1卓越,共1人:陳青浩。

2傑出,共2人:于惠蓉、郝敏忠。

3優良,共7人:馮蕙嫻、蘇國瑋、鄭瑞鴻、葉旻彥、陳宗澤、吳俊憲、李仕雄。

 

三、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金額如下:

 獎勵分為卓越、傑出、優良,得依年度預算經遴選委員會決議彈性獎勵之金額:

1、卓越:每名每月支給新臺幣一萬二千元、獎牌一面。

2、傑出:每名每月支給新臺幣八千元、獎狀一紙。

3、優良:每名每月支給新臺幣五千元、獎狀一紙。

4、獎勵金發放期間: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共計1年)。

四、依據本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處理要點」第八條教師延長服務期間限制措施第四款「不得支領本校各項彈性薪資及獎勵。但得申請本校教學彈性薪資之獎勵名銜」故上述獲獎名單中,若有符合教師延長服務獲准者,該教師將依上述條文於延長服務期間不得支領本校輔導與服務彈性薪資及獎勵,得支領獎勵金期間將依教師延長服務天數佔全年比例發放獎勵金。

五、依據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第九條規範,獲得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教師,應致力於服務之提升,並於每年8月31日前繳交成果報告(輔導紀錄、服務紀錄或提升校譽佐證資料等),送至遴選委員會評估與檢討,始得提送次一期程之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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